每年农历八月十五日(蓝田瑶族称为“团圆节”)晚,蓝田瑶族每个村寨的未婚少女集中到祠堂扮演“火狗”,由两位年长且有“福份”或“好命”的妇人用黄姜叶缀成的服饰,用野藤分别绑扎于胸、腰、臂和腿,头戴竹笠,上面插满燃着的香火,背上装有稻谷的狗粮袋,以高至矮排序,由族长带领祭拜“峒主爷”与祖先,并教育她们成年后要有仁慈与简朴的美德;随后到晒谷场围着篝火边舞蹈边念古老祭词:“火狗仔、总唔来。来罗,来罗。梳头的、洗面的……。”祈求五谷丰登;接着少女们要到寨中每一户人家的厨房祭拜,祈求火种长存;此后少女们到菜园里舞蹈祭拜,祈求蔬菜生长,生活自足;最后各村寨的“火狗”队汇集排成长队,来到蓝田河畔,卸下的香火及树叶衣裙抛入河中,少女们下河作象征性洗沐,守候在两岸的男青年燃放鞭炮助威,等待着少女上岸,选择意中人与之通宵对歌,以歌传情。按照族规,每位瑶族少女要参加三届舞火狗,才标志着成年,进入谈婚论嫁行列。
舞火狗是极具特色的蓝田瑶族社会的少女成年礼,具有丰富的仪式内涵,是蓝田瑶族女性人生礼仪中过渡仪式的代表。
2006年成为第一批省级传统舞蹈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2013年成为第五批省级民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