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时间
2023年1月15日-2月15日
活动须知
1、活动期间,读者在各服务台或自助借阅机归还文献,即可享受文献免除滞纳金服务。
2、活动期间,已归还文献但未缴交滞纳金的,可到服务台享受免除滞纳金服务。
3、活动结束后滞纳金收取恢复正常,即金额按原应还日期起计算,不可减除活动期间的滞纳金费用。
注意事项
1、读者归还外借文献后,请通过自助借还书机或惠州市各公共图书馆微信公众号查询读者证内相关信息,确认是否存在滞纳金未自动免除的情况,是否存在之前已经产生但尚未缴纳的滞纳金,如存在以上情况,须在2月15日前到服务台人工办理或电话办理。
2、活动结束(即2月15日)后,读者归还文献,如有超期的,将从实际借阅过期日期起计算超期滞纳金,不减免活动期间的滞纳金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