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激励广大文艺工作者创作出更多的群众文艺精品佳作,促进我市文艺事业的繁荣发展,进一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戏剧曲艺花会 一、活动内容

(一)选拔赛(2021年4月前)

县文广旅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节目初选,择优报送优秀的戏剧类作品3-5件,曲艺类作品2-3件参加复赛;社会人士可报送1个节目参加复赛(戏剧、曲艺不限)。

(二)复赛(2021年4-5月)

市文化馆负责组织实施复赛,届时将聘请专家评委对各参赛单位上交的剧本、视频、光盘进行评选,最终从各地报送的节目中,遴选戏剧、曲艺各6个,共12个节目进入决赛。复赛结果将在惠州市文广旅体局官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三)决赛(2021年6月)

决赛在惠城区举办,市文化馆组织专家采取观看现场表演的方式进行。

二、参赛要求

(一)作品要求。要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的原则;要做到导向健康、主题积极、形式新颖;要加强现实题材创作,注重编排表现群众生活、工作、情感以及体现惠州地区特点、具有民族特色。

 (二)资格要求。参赛人员年龄不限,每位演员只能代表一个队伍参赛。为体现活动的群众性,成员须是在市内生活、工作、学习的非音乐职业人员,专业艺术团体的现职演员、专业院校在校教师及学生不得参赛。作品必须是2018年以后创作,未获得省级以上奖项的新作。

(三)节目要求。戏剧作品形式包括小戏、小品等;曲艺作品形式包括相声、快板、表演唱等。戏剧作品时间长度不超过15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12人(含乐队人数);曲艺作品时间长度不超过12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12人(含乐队人数)。

三、评选办法及奖项设置

(一)评选办法:选拔赛由各县区文广旅体主管部门组织制定评选办法,主办单位负责督导。复赛、决赛由组委会制定评分办法,聘请专家评委评选。

(二)奖项设置:本次大赛戏剧、曲艺各设金奖1个、银奖2个、铜奖3个。根据各地组织开展选拔工作情况和参赛成绩,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同时,由市文化馆组织省级以上专家对金奖、银奖作品进行指导提升后,代表惠州参加2021年广东戏剧曲艺花会。

四、其他事项

(一)县区文广旅体主管部门和文化馆负责对本地节目作者、编导和演员资格进行严格审核。节目著作权由各参赛队伍自行负责,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参赛资格的,取消节目参赛权。

(二)参加复赛节目视频光盘(视频要求: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帧率:25,码流不低于8Mbps,每个节目视频为单独文件,视频开始画面只需标注作品名称,不能出现报送单位和演出单位相关信息,音频文件不受理)

 

民歌民乐

 

一、活动内容

(一)初选(2021年4月前)

县文广旅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节目初选,择优报送优秀的民歌节目3-5件,民乐节目2-3件参加复赛;社会人士可报送1个节目参加复赛(民歌、民乐不限)。

(二)复赛(2021年5月前)

市文化馆负责组织实施复赛。届时将采取专家评委集中观看录像的方式进行,从各地报送的节目中,最终遴选民歌10个、民乐6个节目,共16个节目进入决赛。

(三)决赛(2021年6月前)

决赛在惠城区举办,市文化馆组织专家采取观看现场表演的方式进行。

二、参赛要求

(一)人数要求。民歌类每个参赛节目演员人数不得超过12人;民乐类每个参赛节目演员人数不超过30人。

(二)资格要求。参赛人员年龄不限,每位演员只能代表一个队伍参赛。为体现活动的群众性,成员须是在市内生活、工作、学习的非音乐职业人员,专业艺术团体的现职演员、专业院校在校教师及学生不得参赛。作品必须是2018年以后创作,未获得省级以上奖项的新作。

(三)节目要求

1.“民歌”是指流传于惠州市内的山歌、渔歌、小调、号子、童谣、牧歌等;“民乐”是指包含广东音乐、汉调音乐等具有岭南特色的民间乐器所演奏的乐曲。

2.参赛曲目要求主题鲜明、形式新颖,突出贯彻新思想、讴歌新时代,展现地方文化特色,表演形式和表演风格不限,鼓励新创、原创作品参赛(表演原创新曲目给予加分)。

3.民歌类节目不超过6分钟,民乐类节目不超过8分钟。

三、评选办法及奖项设置

(一)评选办法:选拔赛由各县区文广旅体主管部门组织制定评选办法,主办单位负责督导。复赛、决赛由组委会制定评分办法,聘请专家评委评选。

(二)奖项设置:本次大赛民歌类设金奖3个、银奖3个、铜奖4个,民乐类设金奖2个、银奖2个、铜奖2个。根据各地组织开展选拔工作情况和参赛成绩,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同时,由市文化馆组织省级以上专家对金奖作品指导提升后,代表惠州参加2021年广东民歌民乐大赛。

四、其他事项

(一)县区文广旅体主管部门和文化馆负责对本地节目作者、编导和演员资格进行严格审核。节目著作权由各参赛队伍自行负责,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参赛资格的,取消节目参赛权。

(二)参加复赛节目视频光盘(视频要求: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帧率:25,码流不低于8Mbps,每个节目视频为单独文件,视频开始画面只需标注作品名称,不能出现报送单位和演出单位相关信息,音频文件不受理)

 

作品请报至县文化馆邮箱:blwhg@126.com

注:邮件请标注好联系人姓名、电话、作品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