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文化馆经原惠阳地区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于1976年8月(2008年更名),原名惠州市群众艺术馆。棣属于惠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主要职能:开展具有导向性、示范性的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为社会提供文化活动策划服务;开展县(区)文化馆(站)干部、社区文艺骨干以及青少年、老年等文化培训;开展群众性艺术创作和理论研讨;搜集、整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市文化馆(加挂惠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内设行政办公室、社会联络与文化活动部、培训指导和文艺研创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4个部室。
 

     惠州市文化馆位于惠城区江北市民乐园东路市文化艺术中心附楼,建筑面积4850平方米,2009年9月建成并于2010年6月28日正式启用。是市委、市政府的重点惠民工程,也是我市建设全国文明城市的标志性建筑之一,是一座高水准、高规格的公共文化活动阵地。落成启用后,已逐步完善纯公益、惠民免费开放,成为我市广大人民群众文化活动的重要阵地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

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自有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提供基本文化服务,开展普及性免费文化艺术培训、公益性展览展示及时政法制科普教育;
2、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流动文化服务;指导群众文艺团队建设,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
3、组织、辅导和研究群众文艺创作,开展群众文化工作理论研究;
4、受政府和文化行政部门委托,辅导、培训县(区)文化馆(站)文化工作人员及文化协管员、艺术活动业余骨干;
5、开展民间、民俗文化研究及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6、组织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培训文化志愿者;
7、收集、整理、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展示、宣传活动,指导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执行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规划、计划和工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