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加快推进全民终身学习体系建设,繁荣发展群众文艺事业,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定于2026年6月-12举办2026年惠州市美术书法摄影作品联展(以下简称“联展”),集中展示近两年来全市群众美术、书法、摄影创作成果,丰富优质文化产品供给,推动群众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惠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惠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惠州市文化馆、惠州市美术家协会、惠州市书法家协会、惠州市摄影家协会
二、活动时间
2026年6月-12月
三、活动安排
(一)作品报送(即日起至6月16日)
由各县(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大亚湾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仲恺高新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市文化馆、市美术家协会、市书法家协会、市摄影家协会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及协会的作品推荐、报送工作。
(二)作品评审(6月17日)
由组委会组织专家对作品开展评审,最终评出美术、书法、摄影每类作品各30份,选送参加广东省美术书法摄影联展。
(三)展览(11月至12月)
11月至12月将在惠州市文化馆展厅开展2026年惠州市美术书法摄影获奖作品联展,将展出金、银、铜及优秀作品。
四、参评要求
(一)参评作品要坚持正确创作导向,紧扣时代发展主题,凸显岭南地域特色,彰显中华美学精神,充分展现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与自然人文深厚底蕴;坚持思想性与艺术性相统一,作品要求原创,鼓励对传统艺术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二)参评作者须年满16周岁,在惠州市居住或工作,且为非专业创作身份。书画院、美术馆专职创作人员及院校美术、书法、摄影类专业教师不得参评。曾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美术家协会、省书法家协会、省摄影家协会等单位主办的省级展览中入选或获奖的作品不得参评。
五、奖项设置
美术、书法、摄影每类各设金奖 3 名、银奖 6 名、铜奖 9名、优秀奖12名。
美术、书法类的金、银、铜奖可作为申请加入市美术家协会、市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摄影类的获奖作品将按照市摄影家协会有关积分规定作为加入协会条件之一。
六、作品报送
(一)初评报送
请于即日起至6月16日期间将作品图片上传至文惠圈小程序参与投稿,照片要求:
1.参与评选的美术、书法、摄影作品需提交作品照片(大小不低于5MB,JPG格式);书法类小楷作品需附上局部放大照片;
2.摄影作品需提交适配展览制作及画册出版标准的高精度电子文件,作品长边不低于3000像素,短边按比例同步匹配;
3.上传作品时请根据提示框的选项正确填写作品信息:作品细分种类+作品名称+作者姓名+作品尺寸(摄影作品填“无”)+联系电话(举例:国画工笔-《湾区早晨》-张三-240X240cm-13xxxxxxxxx);同一作者美术作品限报1幅,书法、摄影作品限报3幅。
4.本次展览不接收AI生成、AI合成类影像作品。
(二)参展作品报送
1. 参加“2026年惠州市美术书法摄影作品联展”或“广东省第十八届美术书法摄影作品联展”的美术、书法类作品提交原作,摄影类作品提交高精度的电子文件。
2. 美术作品装裱后高、宽不超过 240cm,雕塑作品只收创作小件,不接收大件超重的成品雕塑;书法作品装裱后高不超过240cm、宽不超过 200cm,不接收玻璃镜框及危险类作品。超规格作品须由作者向主办单位申报批准后送件参评。
(三)联系方式
惠州市文化馆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市民乐园东路惠州市文化馆
联系人:郑老师、刘老师 0752-5757361
七、其它事项
(一)各选送单位应对参评作者和作品内容严格审核把关。
(二)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精品展通知的各项规定。
(三)参评作品凡涉及版权、肖像权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四)评审期间如发现高仿、抄袭、牵涉违规等问题的将严肃处理并取消参评资格。
(五)凡送作品参评、参展的作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联展通知的各项规定,同意将作品著作权授予主办单位无偿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开出版、互联网传播、学术交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