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非遗文化,讲好非遗故事。本期,为大家推出“人文龙门 多彩非遗”系列推文(三),一起了解龙门县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虎头花灯(传统灯彩)。

 

虎头花灯

(传统灯彩)

虎头花灯,流传于龙门县永汉镇鹤湖虎头村,它鳳于鹤湖虎头村的独门绝活,盛于清朝,至今已有300多年的历史。每年从正月初三到正月十二,村民们就会聚集一起做花灯,参与做花灯的村民有30多名。

虎头花灯优雅脱俗,别具风韵,具有非常浓厚的乡土气息。每年都有不少本地和外地村民前来订做花灯。2014年11月,被公布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

宝盖

灯上的圆球体

凤鸡

公仔牌

牌脚

虎头花灯在2012年12月,荣获龙门县首届优秀文艺作品评选一等奖。参加广东省首届花灯文化节暨2012第三届洪梅花灯节,在众多花灯作品联展中脱颖而出,获得金奖。2012年11月,参加“粤文杯“首届广东民间工艺博览会荣获铜奖。2016年11月4日至5日,虎头花灯参加广东省非遗周暨佛山秋色花灯巡游民俗文化活动,是唯一一个代表惠州市参演的队伍。参与巡游活动一共有8盏虎头花灯,每盏灯高1.6米,造型大气、优雅脱俗,让现场广大市民看得目不瑕接大饱眼福,瞬间点燃了观众的热情。2018年1月30日获得广东省第七届花灯文化节铜奖。